員工入股 3 大替代方案:虛擬股票、持股平台與特別股

by 蔡 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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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讓員工入股?是很多中小企業老闆想留住得力幹部時最先冒出的念頭,但這其實是最後才該考慮的選項。因為股權是所有權與話語權,一旦給出去就很難收回,設計不當還可能在日後交棒或轉向時演變成內耗多年的股權糾紛。這篇文章會帶你看清直接入股的風險,並拆解虛擬股票、間接入股與特別股三種更安全的替代方案。

員工入股是最後一步:激勵制度的三層設計

「我想讓老李(或某位關鍵幹部)入股,好好留住他。」

每次有老闆這樣跟我說,我就知道來了一個看似單純、實則需要再三思量的決定。

留住人才的焦慮是真的,一個能幹的副總經理跑去創業,或是被對手挖角,對中小企業的打擊確實很大。老闆在這種時刻會想,「要不要讓他入股,這樣他就是自己人了」,直覺上,股權似乎是最有誠意的激勵。

中小企業老闆常常會認為,激勵方案只有兩種:底薪加獎金,或者直接入股。其實中間還要分很多層次,分層的關鍵不只是發什麼,還有發給誰、以及對應多長的時間尺度。

基層員工短期激勵:每月或每季 KPI 獎金

基層員工在意的是這個月、這一季做得好不好,馬上看得到結果。用每月或每季的KPI績效獎金,確保工作有即時回饋。

這一層制度要簡單透明,KPI具體可衡量,然後即時發放,員工才會有感。

幹部中期激勵:超額利潤分紅

幹部的貢獻是帶著一個單位打仗,光靠KPI獎金不夠力。這一層可以依所負責單位創造的超額利潤,分配一定比率作為紅利

重點是要跟超額利潤掛勾,不是固定獎金,這樣才能強化幹部與公司經營成果的連結,並鼓勵他們持續為公司創造新價值,而不是守成度日。

高階主管長期激勵:虛擬股權與 TUP

真正核心的高階主管、實際經營者,需要的是長期利益綁定,不是月/季獎金或年度紅利能滿足的。這一層建議分兩步來進行。

第一步,先用「非股權型」工具,例如虛擬股權或TUP(Time Unit Plan,時間單位計畫,一種有年限的分紅權,到期歸零)。

分配給高階主管虛擬股票,而不是真實股份。

好處有幾個:

  1. 無償給予,員工不需借款認股。
  2. 離職就喪失權利,收回後可重新分配給其他員工。
  3. 不是真實股權,避開法令繁複約束。
  4. 當他離開時也不會有股權糾紛。

第二步,經過一段時間持續驗證,確認這個人真的值得信任、願意長期承諾,才規劃讓他取得真實股權。

真實股權不是激勵工具,是合夥關係的開始,代表控制權、發言權與分配權,你讓某人入股,就等於打開了一扇你以後關不掉的門,所以務必放在最後一步,而且要經過長期驗證。

這層應該只給那些真正值得信任、願意長期承諾、把公司當成自己公司的人。換句話說,只有合夥人等級的人才該在這裡。

讓每個層級的人,都能用最適合的方式,對公司有感、為公司拚命,這就是分層激勵的目的。

為什麼大多數老闆想讓員工入股

理由很簡單:你想讓他知道,他不只是上班族,他是老闆。你想通過股權把他的利益跟公司綁在一起,期待他會更用心。

這個邏輯本身沒錯。但問題在於,股權是最難收回的東西。

想像一個場景。你有一位很能幹的老李,一起打拼了十年,你決定讓他入股5%。前五年皆大歡喜,老李確實格外用心。但後來你想交棒給二代接班,或者公司方向要改變,你發現老李的經營思維跟二代有很大的落差。你想調整股權結構,卻發現根本動不了老李。

一個真實案例:老臣入股後,二代花了好幾年才收回

這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我一個製造業的客戶,老闆讓幾位老臣入股,但沒有設計好進退機制。
多年後公司準備交棒給第二代,新舊經營團隊對公司方向有不同看法。這些老股東持有的股份不算很多,卻足以讓許多決策變得複雜。最後,二代花了好幾年協調,也付出一筆不低的價格(因為老臣獅子大開口),才陸續把股份收回來。那幾年公司陷入內耗,本來可以投入成長的精力全被消耗在股權紛爭上。

這就是讓員工直接入股的最大風險。

員工入股後,股份為什麼收回這麼難

因為股權是所有權與話語權。

一旦某人持股,他在股東大會上就有話語權,可以提出異議、或甚至阻擋決議。畢竟他是股東,有合法權利。

我們能做的只有三條路,每條都很貴:
第一,等到他願意賣(通常要溢價);
第二,通過約定買回條款(但這要在當初股東協議就寫好,往往被忽視);
第三,法律訴訟。

除非我們當初就把退場機制設計得天衣無縫,例如設定工作年限、離職條款與股份回購價格,否則收回會很麻煩。

說句實話,其實就算都寫好、約定好,屆時員工也可以消極不配合……

而大多數老闆在決定讓員工入股時,並沒有認真想過退場的情景。

中小企業不適合員工入股的其他原因

  1. 非公發公司股票沒有流通性,員工入股後,缺少獲利了結的出場機制。
  2. 中小企業之帳務難免有瑕疵,若員工要求看報表?
  3. 當員工變成股東,有時候心態轉變,會變成管理上的問題。
  4. 股利領久了,會視為理所當然,領多了開心,領少了就會產生抱怨,激勵效果鈍化。

話雖如此,如果公司未來已經有上市櫃掛牌的共識與計畫,那就另當別論。

員工入股的三種替代方案:虛擬股票、間接入股與特別股

員工入股四種做法比較:直接入股、虛擬股票、間接入股與特別股
比較項目 直接入股(普通股) 虛擬股票 間接入股(員工持股平台) 特別股
是否為真實股權 否,僅為獎酬單位 是,但持有的是控股公司
員工要不要出錢 原則上要,但老闆也可能用其他方式給 不用,多為無償給予
有沒有表決權 有,且為完整股東權 對營運公司無直接表決權 可設計為無表決權
離職怎麼處理 無當然收回機制,須靠事前協議 即時失效,公司可重新分配 依平台章程限制轉讓,老闆有優先購回權 可約定賣回公司及賣回價格
公司能不能列費用 不能,屬盈餘分配 可以,列為薪資費用 不能,屬盈餘分配 不能,屬盈餘分配
適合對象 合夥人等級,且已長期驗證 高階主管,或仍在觀察期的人選 想給真實股權,又不希望直接影響營運公司 想給真實股權,但必須保留控制權

本表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如果想讓員工一起分享公司經營成果,我這邊提出三種替代方案給大家參考。

虛擬股票:無償給予、離職即收回的獎酬設計

虛擬股票的優勢是,它給了員工參與公司經營成果的機會,卻沒有股權的束縛,因為不是真的給股權。

虛擬股票的設計有很多不同作法,例如,公司可以發給員工一定數量的虛擬單位,未來依照獲利分配,或在約定期間內逐年結算。

下面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比方說甲公司無償發給老李100張虛擬股票。

然後約定未來五年,用每年 EPS 乘上約定的本益比,每年向老李買回20張,其實買回的金額就是獎金。

如果當年度 EPS 為5元,乘以約定的本益比8倍就是40元。

老李有100張,每年可以兌現20張,每一股用40元賣回給公司,等於老李今年會拿到80萬的獎金。(20張×1,000股×40元)

它巧妙的地方在於「形同員工每年按比率賣掉手中持股兌現」,卻不必真的給他股票,而且員工不用借款認股。

間接入股:用員工持股平台隔離經營權

間接入股則是走另一條路。

透過員工持股平台,員工入股的是控股公司而非營運公司,員工是間接持有營運公司股權,不能直接參與營運公司的治理,降低治理的複雜性,和未來員工離職轉讓股權的方便性。

實務上會將員工持股平台設為閉鎖性公司,限制員工不得任意轉讓,且老闆擁有優先購回權。

這樣可以隔離風險,員工的股權不直接干預日常經營決策。

員工持股平台架構圖:員工持有控股公司股權,間接持有營運公司

特別股:限制表決權與轉讓的入股設計

第三種作法則是,雖然讓員工直接入股,但是讓員工取得的是特別股,而非普通股。

讓員工取得特別股,依需求規劃不同的表決權、投票權與轉讓限制,以及員工離職或退休時的股份處理方式。

舉例來說,我們也可以設計成下面這樣:

  1. 無表決權、無投票權
  2. 不能任意轉讓,若要轉讓須經董事長同意
  3. 離職時的股份應賣回給公司
  4. 約定好賣回價格

📖相關條文:公司法第157條第356-5條第356-7條

員工入股與替代方案的稅務差在哪

工具設計談完了,還有一層很多老闆會漏掉的,稅。

同樣是「讓員工分享經營成果」,用不同方式做,公司能不能列費用、員工要繳多少稅、什麼時候繳,都不太一樣。

虛擬股票:員工課薪資所得,公司可以列費用

虛擬股票兌現的金額,本質上就是獎金。員工端屬於薪資所得,公司給付時要辦理扣繳、開立扣繳憑單,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對公司來說,這是一筆薪資費用,可以認列為費用,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減除。以營所稅率 20% 計算,等於這筆激勵成本有兩成由稅盾吸收,這是虛擬股票的優勢。

員工取得真實股權(含間接入股與特別股)

對公司來說,沒有發生費用,屬於稅後盈餘分配,員工端屬於員工的股利所得。

一句話總結稅務差異

獎金型工具(像是虛擬股票)公司可以認列費用,有稅盾效果;股權型工具沒有費用、沒有稅盾,屬於稅後盈餘分配。

員工入股前的最後檢查:退場機制設計好了嗎

激勵制度的分層,從分紅開始,再到虛擬股票,最後才是真實股權。大多數情況下,前兩層就夠了。真實股權應該保留給合夥人等級的人,而且要設計好退場機制。

如果你還是想讓員工入股,先問自己一個問題:「五年、十年後,即使雙方對公司方向有不同意見,你是否仍然願意讓他以股東身分參與決策?」

如果答案還不確定,可以先從分紅、長期獎金或虛擬股票開始。

因為獎勵員工,和邀請員工成為長期合夥人,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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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股常見問題 QA

員工入股一定有風險嗎?中小企業還能不能做?

員工入股的風險主要來自「股權很難收回」,不是入股本身不能做。如果公司未來已有上市櫃掛牌的共識與計畫,讓員工入股是合理選項;但一般中小企業若沒有出場機制,貿然發放真實股權,容易在日後交棒或方向調整時陷入股權糾紛。

虛擬股票和真實股權差在哪裡?

虛擬股票是無償給予、沒有表決權的獎勵單位,員工離職就喪失權利,公司也能收回重新分配,不涉及公司法上的股東身分。真實股權則代表控制權、發言權與分配權,一旦給出去,等於打開一扇之後很難關上的門,兩者本質不同,不能當作同一件事處理。

員工已經入股了,還能要求他把股份賣回來嗎?

可以嘗試,但通常代價很高。實務上只有三條路:等對方願意賣(通常要溢價)、依當初約定的買回條款執行(前提是股東協議就有寫好),或走法律訴訟,每一條都很花時間與金錢。這也是為什麼股份買回價格與離職條款,一定要在員工入股當下就寫進協議,而不是事後才補。

特別股要怎麼設計,才能降低員工入股的風險?

常見設計包括:無表決權、無投票權;股份不得任意轉讓,須經董事長同意;員工離職時股份應賣回公司;並事先約定好賣回價格。透過這些條款,公司可以保留員工參與經營成果的誘因,同時把控制權與退場成本鎖在可控範圍內。

什麼樣的員工才適合給真實股權?

只有真正值得信任、願意長期承諾、把公司當成自己公司經營的合夥人等級的人,才適合走到真實股權這一步,而且建議先用虛擬股票觀察一段時間,確認對方經得起長期驗證後,再規劃真實股權。

關於作者

蔡佳峻會計師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人


很多中小企業老闆辛苦打拚一輩子,卻在面對傳承、股權分配、稅務規劃時陷入兩難,擔心沒做好安排,反而讓家人之間產生矛盾,又怕拖著不處理,未來將面臨沉重稅負。
我是蔡佳峻會計師,自 2012 年起在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專門協助中小企業跟家族企業在傳承發生之前,把股權結構、稅務佈局、公司治理一次做對。我服務的客戶行業多元,加上事務所團隊穩定、流動率低,能陪著客戶一起走完整個規劃過程。
我希望幫客戶做到的,是讓辛苦打下的基業能順利傳給下一代,家人在過程中不會傷感情,該繳的稅一毛不少,不該繳的也一毛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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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股權架構規劃投資控股公司閉鎖性公司特別股之設計。
🔸 資產傳承佈局遺囑內容撰擬及信託架構設計。
🔸 稅務規劃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所稅房地合一稅遺產稅及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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