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開國元勳班傑明.富蘭克林曾說過一句話:「繳稅與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二件事。」不同人生週期及經濟條件下,許多人會重新檢視保單,並調整保險的需求。而近來稅務法令變動頻繁,隨之而來保單稅務風險也值得關注。
1.保單稅務連從業人員都難懂
2017年10月17日經濟日報載出高雄國稅局舉例:甲君將滿期保險金受益人變更為其子女,未申報贈與稅連補帶罰課徵數百萬的稅金。原來甲君在2005年5月12日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分別以其子女乙、丙、丁為被保險人,向中華郵政公司購買三張10年期的「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保單,後來甲君在2015年5月3日將滿期保險金受益人變更為其三名子女,保險公司並在2015年5月12日滿期後給付受益人乙、丙、丁等人計720萬。
國稅局以當年度贈與淨額500萬元,核課應納稅額50萬元,並按應納稅額處罰款50萬元。國稅局並呼籲民眾如有贈與事實,應在30天內申報贈與稅,並且不能以不諳稅法為由免除其依法申報之責。
2015年迄今,已有為數眾多的保單被課贈與或遺產稅,為何此類案件層出不窮?除了僥倖心態外,法令變動讓人難記難懂才是主要原因!以下提供簡單判斷準則供大家初步運用。
2.檢視保單三點不漏
三種稅: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
三欄位: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生存滿期受益人、身故受益人)
保單內可看這三個欄位填寫的姓名做初步檢查是否有稅務問題。
三時間:95年1月1日之前保單、95年1月1日之後保單、99年1月1日之後投資型保單
3.掌握初步檢視三要領,不讓保單變稅單
無論是消費者或從業人員,若能記得保單涵括的三種稅務、三項欄位、三個時間點,即能對現有個人及家庭保單稅務做初步檢視,並做為規劃新保單時的參考。如對整體資產配置及稅務規劃有疑義時,仍應詢問專業人員為宜,避免到時「賠了夫人又折兵」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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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刻領取保險稅務課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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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節稅所涉及的稅務議題很廣,包括遺產稅、贈與稅、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而且又會因為保險關係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不同安排,而產生不同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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