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最新綜合所得稅級距、免稅額及累進差額

by 蔡 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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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日(11月23日)拍板財政部三大「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包括基本生活費調升到20.2萬元,伙食費免稅額調高為 3 千元,以減輕員工負擔;另外113年度每人免稅額調高為 9.7 萬元,標準扣除額調高為 13.1 萬元,薪資所得及身障特別扣除額,則是調高到 21.8 萬元,預估約有662萬戶受益,114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下面幫大家彙整這次的調整結果!(✅最後更新時間:2024 / 11 / 29 )

一、112年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

項目112年度113年度(114/5申報)
免稅額92,000元/人97,000元/人(70歲以上則調整為145,500元/人)
標準扣除額124,000元131,000元(有配偶者兩倍計算=262,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000元/人218,000元/人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207,000元/人218,000元/人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5歲以下每人120,000元6歲以下第一胎每人150,000元;第二胎起每人225,000元。
租金支出特別扣除120,000元(原屬列舉扣除)180,000元(改列特別扣除額)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調整

二、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

過去離鄉背井在外租屋的上班族在申報綜所稅時,由於列舉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只能擇一使用,可能直接使用標準扣除額比較有利,因此就算有租金支出,也無法列舉扣除,使得租金列舉扣除額可能「看得到卻吃不到」,喪失原本希望讓租屋族可節省稅負的美意。

因此,立法院於 112/12/19 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將房屋租金支出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額度並由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但若符合下列一項排除條款,則無法扣除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

  1. 綜所稅適用稅率20%以上。
  2. 股利所得採28%稅率分開計稅 。
  3. 基本所得額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者(2024年為750萬元)。
  4.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者,也不得扣除。

最後提醒一點,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時,記得要先扣除受領政府補助的金額哦。

三、113年度免稅伙食費及基本生活費調整

項目111年度112年度113年度
伙食費免稅金額每人每月2,400元每人每月3,000元每人每月3,000元
基本生活費196,000元/人202,000元/人210,000元/人
113年度免稅伙食費及基本生活費

四、113年度綜所稅級距及累進差額

稅率所得累進差額
5%0~590,000
12%590,001~1,330,00041,300
20%1,330,001~2,660,000147,700
30%2,660,001~4,980,000413,700
40%4,980,001以上911,700
113年度課稅級距及累進差額

五、FAQ及小結

113年度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是多少?

免稅額:97,000元/人
滿70歲以上:145,500元/人

標準扣除額
單身:131,000元
有配偶:262,000元

113年度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多少?

218,000元/人


本次綜合所得稅級距、免稅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累進差額調整後,單身上班族免繳稅所得為 97,000+131,000+218,000=446,000元,也就是說剛出社會的小資族,如果薪資所得沒超過 44.6 萬的話,其實是不會被課到綜合所得稅的喔

六、延伸閱讀

🔸綜所稅節稅系列#1-高所得者如何節稅?就用這3招

🔸綜所稅節稅系列#4-高股利所得稅族群都用這1招節稅

🔸綜所稅節稅系列#2-列報扶養有什麼條件?

🔸出售舊制房地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如何正確申報又節稅?

🔸台灣股票大整理:2023最會配息的前十名(兼論股利配息相關稅務議題)

🔸遺產稅及最低稅負等多項扣除額將調高,明(2024)年開始適用

七、參考資料

🔸財政部-所得稅制優化,暖心公平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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