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台灣價值高息(00940)1 萬元就能入手、月月領息等優點引發國人瘋搶,00940 於 3 月 11 日至 3 月 15 日完成募集,實際規模據元大投信統計,高達新台幣 1,752 億元。根據元大投信網頁內容,標的指數平均殖利率達 8.6 %,且月月配息、月初領息,如此高的配息率,是否也會帶來高稅負呢?本文帶您一起來瞭解。
一、什麼是ETF?
ETF的全名是「Exchange Traded Fund」,如果直接中譯,意思是「可在交易所買賣的基金」。所以翻作「指數型基金」稍微有點誤差。ETF是1990年時由美國的約翰伯格(John Bogle)先生發明的,最大的特點是把「指數證券化」。
「指數型基金」與「共同基金」都有基金,這代表他們都是由「一籃子證券」組成的。而「共同基金」挑選的證券名單是由基金經理團隊挑選,「指數型基金」的證券名單則是「依照指數成分股」挑選。在ETF出現之前,我們沒辦法直接投資指數。就像「臺灣加權股價指數」,要複製它的績效,只能照著它的比例去買類似的股票。對大多數人來說麻煩又有高門檻。更何況之前臺股還沒開放零股交易,要買就要買一張。而伯格先生發明了 ETF ,讓我們可以用買賣股票的方式直接買賣相當於指數成分的一籃子股票。
🔸參考資料:永豐銀行
二、台股ETF常見配息來源
所得代號 | 所得類別(配息來源) | 說明 |
5A | 利息所得 | ETF的存款利息收入 |
51 | 租賃所得 | ETF的借券收入 |
54C | 股利或盈餘所得 | 來自ETF成分股的盈餘分配 |
71 | 海外營利所得 | 來自ETF成分股中KY股的盈餘分配 |
76 | 國內財產交易所得 | ETF調整成分股時,買賣交易所賺得的價差 |
NA | 資本公積 | 來自ETF成分股所發放的資本公積 |
NA | 收益平準金 | 其實就是投資人自己一部分的本金 |
三、ETF配息如何課稅?
承上所述,ETF的配息有多種來源,而不同來源的配息,就會對應到不同所得類別,以及不同課稅規定。
下面我分別整理了個人與公司取得配息之課稅制度:
所得代號 | 所得類別(配息來源) | 課稅制度–個人 | 課稅制度-公司 |
5A | 利息所得 | 應列入綜所總額,但享有27萬元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稅率5~40% | 列為利息收入,課徵營所稅20% |
51 | 租賃所得 | 應列入綜所總額,稅率5~40% | 列為租金收入,課徵營所稅20% |
54C | 股利或盈餘所得 | 股利所得,採5~40%合併計稅,或28%分開計稅,擇優適用 採合併計稅者,可享有8.5%可抵減稅額 | 不計入課稅所得額 |
71 | 海外營利所得 | 海外所得,列入基本所得額中計算基本稅額 | 列為投資收益,課徵營所稅20% |
76 | 國內財產交易所得 | 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 | 證券交易所得,列入基本所得額中計算基本稅額 |
NA | 資本公積 | 視資本公積性質而定,通常是免稅資本公積,不課稅 | 視資本公積性質而定,通常是免稅資本公積,不課稅 |
NA | 收益平準金 | 非所得,不課稅 | 非所得,不課稅 |
四、處分ETF之資本利得如何課稅?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有價證券,指政府債券、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依此,投資人出售國內投信業者發行ETF之獲利,無論是為股票型或債券型皆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又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因此,
但
五、ETF配息會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嗎?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 2.11%,當「單筆」股利或利息超過(含)2萬元,且所得人為自然人時,才會被扣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附帶一提,補充保費是在每次配發的時候就會從我們的配息金額裡面直接扣掉的哦!
所得代號 | 所得類別(配息來源) | 是否扣取補充保費? |
5A | 利息所得 | Y |
51 | 租賃所得 | N(註) |
54C | 股利或盈餘所得 | Y |
71 | 海外營利所得 | N |
76 | 國內財產交易所得 | N |
NA | 資本公積 | N |
NA | 收益平準金 | N |
(註)101年11月20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90號函:因交割需求透過證交所「交割借券系統」、「標借系統」借券或直接向出借人議借之交割借券及信託借券屬租金收入之所得,免納入補充保費扣取範圍。
六、小結及FAQ
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ETF 的配息來源多元,如果屬「54C 股利或盈餘所得」,那就跟我們直接買個股股票一樣,屬股利所得,採二擇一制度(5~40%合併計稅或28%分開計稅)課稅。
但若配息來源為「76 國內財產交易所得」,則屬停徵的證券交易所得,實質免稅。又或者是「71 海外營利所得」,雖然要計入個人海外所得,計算最低稅負,但因為最低稅負有 750 萬扣除額,除非是大戶,否則幾乎不會課到稅。
換句話說,
什麼是ETF?
ETF的全名是「Exchange Traded Fund」,如果直接中譯,意思是「可在交易所買賣的基金」。所以翻作「指數型基金」稍微有點誤差。ETF是1990年時由美國的約翰伯格(John Bogle)先生發明的,最大的特點是把「指數證券化」。
「指數型基金」與「共同基金」都有基金,這代表他們都是由「一籃子證券」組成的。而「共同基金」挑選的證券名單是由基金經理團隊挑選,「指數型基金」的證券名單則是「依照指數成分股」挑選。在ETF出現之前,我們沒辦法直接投資指數。就像「臺灣加權股價指數」,要複製它的績效,只能照著它的比例去買類似的股票。對大多數人來說麻煩又有高門檻。更何況之前臺股還沒開放零股交易,要買就要買一張。而伯格先生發明了 ETF ,讓我們可以用買賣股票的方式直接買賣相當於指數成分的一籃子股票。
ETF配息如何課稅?
ETF 的配息來源多元,如果屬「54C 股利或盈餘所得」,那就跟我們直接買個股股票一樣,屬股利所得,採二擇一制度(5~40%合併計稅或28%分開計稅)課稅。
但若配息來源為「76 國內財產交易所得」,則屬停徵的證券交易所得,實質免稅。又或者是「71 海外營利所得」,雖然要計入個人海外所得,計算最低稅負,但因為最低稅負有 750 萬扣除額,除非是大戶,否則幾乎不會課到稅。
七、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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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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