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行號差異主要落在五個面向:法律責任、名稱專屬、營業稅、所得稅與長遠擴張性,其中又以「無限責任 vs 有限責任」影響最深遠。許多人創業時憑感覺選擇了行號,等到營業規模擴大、想融資或申請補助才發現無法直接轉換成公司,必須從頭設立、重新累積商譽,相當可惜。本文以會計師觀點,帶你一次釐清行號與公司在組織型態、稅負、風險與成長性上的關鍵差異,幫你在創業第一步就做對選擇。
台灣創業可選的兩種組織型態:行號與公司
在台灣創業,有兩種型態可以選擇,分別是商業組織(以下簡稱行號)與公司組織。行號依照合夥人人數,分為一人獨資與多人合夥;公司組織則分為無限、兩合、有限及股份有限公司四種。(如下圖)

行號與公司5大差異分析:從責任到稅負一次盤點
當我們想要大展身手、決定創業時,應該設立行號還是公司呢?這是相當重要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五個層面來考量:
差異1:法律責任,行號無限清償 vs 公司有限責任
由於行號無法人格(註1),等同於出資者個人的延伸,因此若行號發生債務問題,出資者亦需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而公司具有法人格,與出資者是獨立而不同的個體,對出資者而言,屬於有限責任制。
所謂有限責任,意思是假如某A投資100萬設立公司,萬一公司發生營運風險,負債500萬,除非簽立了連帶擔保行為,否則
然而,行號的風險卻是跟出資者綁在一起,若是發生營運風險,出資人必須拿出個人資產來償還所有債務。因此,創業時必須先判斷營運風險,風險若是較高,就不建議設立行號。
雖然獨資或合夥皆能設立行號,但合夥行號其實很少。根據經濟部在民國109年5月的統計,獨資行號超過85萬家,合夥行號不到4萬家。一般而言,
差異2:名稱專屬權,行號限縣市、公司全國唯一
行號名稱專屬性僅限於各縣市,只要在登記地所屬之縣市進行名稱預查,查無相同行號名稱即可登記,即使在其他縣市存在著相同名稱的行號亦無不可。然而,公司名稱專屬就是全國性,不得與國內任何公司名稱相同。
因此,通常是只做區域性生意、不在乎名稱是否與其他行號相同、營業規模較小者,才會選擇設立行號;而且,行號的設立登記流程也較為簡便。如果營業規模遍及全國,原則上就會選擇設立公司,才不會發生公司名稱相同的窘境。
差異3:營業稅,行號月營業額20萬以下可適用1%小規模
依照營業稅法規定,行號的月營業額在20萬以內,為小規模營業人,不用開發票,而由國稅局每季開徵稅率1%的營業稅。
國稅局都會根據營業地點、規模大小、聘用員工人數……等條件來核定銷售額,每三個月主動寄發提供營業稅稅單通知行號繳稅。
所以如果我們看到店家在牆上貼了一張黃色的「本店免用統一發票」,就代表他們是上面所說的小規模營業人。
至於我們經常看到的排隊名店,月營業額往往超過20萬,通常會被輔導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率為5%。
然而,
因此,當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以後,行號與公司在營業稅上,並沒有差別。
差異4:所得稅與未分配盈餘,行號免營所稅但併入個人綜所稅
除了營業稅,接著還要考量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營所稅)與未分配盈餘。自從民國107年修法後,行號就無需課徵營所稅,但是公司必須課徵。
基本上,行號就像個人的分身,出資人等於這個組織;公司則像個小孩,它是獨立個體。
因此,公司具備了法人獨立人格,行號並不具備,它是出資人這個自然人的延伸,這就是行號無需課徵營所稅的原因。
不過,天下沒有賺錢不繳稅的道理。雖然行號無需課徵營所稅,
此外,若公司需要資金再投資,決定不分配盈餘,則要課徵未分配盈餘稅5%。
差異5:長遠發展,行號無法直接轉公司、影響融資上市
商業行號在一般人眼中,多半會有規模較小的刻板印象;公司則給人比較正式、規模較大的觀感。
行號的規模擴大後,若有融資或上市上櫃之需求,唯有另設公司一途,無法直接轉換。
最後,將行號與公司之重大差異整理如下表給大家參考
| 商業行號 | 公司 | |
| 法源依據 | 商業登記法 | 公司法 |
| 法人格 | 無 | 有 |
| 事業名稱 | 例如○○工作室、○○企業社、○○館、○○店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 名稱專屬權 | 同縣市不得重複 | 全國不得重複 |
| 股東責任 | 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 僅就出資額或股份負有限清償責任 |
| 營業稅 | 小規模營業人:1% 非小規模:5% | 5% |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無,併入個人稅 | 20% |
💡註1:所謂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人,法律上「人」的概念,是指「能夠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主體」。
💡註2:雖然公司組織為有限責任,但為避免股東利用公司之獨立人格及股東有限責任而規避其應負之責任,我國《公司法》已引進「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若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仍應負清償之責。
常見問題FAQ
Q1:公司與行號最大的差異是什麼?
公司與行號最關鍵的差異在於「法人格」。公司具有獨立法人格,與股東是不同的法律主體,股東僅就出資額負有限責任;行號則無法人格,等同於出資者個人的延伸,出資人需對行號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這個差異也衍生出兩者在名稱專屬權、營業稅、所得稅、長遠發展上的全面不同,建議創業前先評估營運風險再選擇。
Q2:行號要不要繳營業稅?跟公司有什麼不同?
行號的月營業額在 20 萬元以下屬於「小規模營業人」,免開立統一發票,由國稅局每季按 1% 稅率核定營業稅。當行號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元,會被輔導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率提高為 5%,與公司相同。換言之,只要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行號與公司在營業稅上並沒有差別,行號的營業稅優勢僅限於小規模階段。
Q3:行號是不是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是的,自民國 107 年修法後,行號免課營利事業所得稅,但這不代表完全免稅。行號的經營利潤必須併入出資人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以「營利所得」科目課徵 5%–40% 累進稅率。公司則須先課徵 20% 營所稅,稅後盈餘分配給股東時,股東可選擇合併計稅(5%–40%)或分開計稅(28%)。哪個方式較划算,要視個人所得級距與公司獲利規模而定。
Q4:行號將來想轉成公司,可以直接轉換嗎?
不行。行號與公司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組織型態,無法直接轉換。若行號規模擴大、需要融資、引入投資人、申請補助或申請上市櫃,唯一的途徑是「另行設立公司」,並把原本行號的業務、客戶、設備重新移轉到新公司。這個過程不僅費時,還可能產生額外稅負與商譽損失。因此,若創業時就預期未來會擴大規模,建議直接設立公司,避免日後重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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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峻會計師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專長領域:
🔸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所稅、房地合一稅、遺產稅及贈與稅。
🔸企業股權架構規劃,包括投資控股公司、閉鎖性公司及特別股之設計。
🔸資產傳承諮詢、遺囑內容撰擬及信託架構設計。
蔡佳峻會計師自 2012 年起加入嘉威會計師團隊,執業經驗豐富。多年來專注服務台灣中小企業,深知中小企業對「稅」的重視度。客戶行業多元,實務經驗豐富,且事務所同仁流動率低,服務人員穩定,不會因常更換帳務人員而造成客戶困擾。